六部门发文——规范高校青年教师“引进、育人
栏目: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2025-11-08 09:53
光明日报记者 周世祥 青年教师是加快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从“引进、育人、聘用、留用”等方面完善高校教师评价改革,加大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突出创新能力、素质、实效、贡献导向,科学确定评价指标,科学设定考核周期,客观考核个人和团队贡献,强化鼓励青年教师的评价导向。创新、灵活、包容。 “围绕核心课题、新兴课题、交叉学科课题等,推进分类人才自我介绍;在青年人才建设中结合学校发展总体目标和学科建设重点,明确人才配置方向、重点、类型,组织好短期和长期,精准规划人才招聘岗位,细化引进标准。 《意见》重点支持引进多类型人才:加强青年人才储备,对优秀博士后到高校教师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引进工业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年龄和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加强平台、项目、资金等资源统筹协调,加快建设一流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技能型人才。 不仅要强调“引”,更要“育”。 《意见》提出完善教师发展体系、提高青年教师技能素质等一系列措施。例如:鼓励高校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建青年教师培养基地,促进高校教师与企业人才团队交流;加强青年教师的发展支持和指导,配备职业发展导师,加强高水平团队培养支持,提供更多的项目申请机会、学术聘任等;支持高校教师开展境内外游学和培训、进行工业和商业实践,鼓励高校设立专项基金等,支持青年教师国际交流与合作;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开展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促进组织加强科学研究,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研究,积极参与科学、工程和技术创新,有助于推动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和对外话语传播。落实高校工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推动双向互聘兼职,提升教学技能和工程技能。 除了“引进”和“利用”之外,如何“引进”和“考核”也关系到构建高校良好的人才发展生态系统。 记者注意到,在用工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提高岗位用工标准,依法依规自由设置岗位,适宜聘用青年人。g 教师;加强工作时间管理,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同时,完善评价“接力棒”的意见也纷纷提出,提出完善高校教师评价改革、加大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支持等一系列措施。具体来说,在科研评价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对青年教师完成的科研项目质量和成果应用的评价,改变单纯采用量化指标评价科研水平的做法,完善专家同行评审机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代表制;坚持科研自力更生、自力更生,鼓励青年教师在国内期刊期刊发表作品;制定大学审查标准是有意义的,不要用童话般的标题作为大学评价指标,降低论文数量和获奖指标,避免层层降低青年教师的评价指标。在教学评价方面,《意见》提出,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对教学标准、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实际表现的评价,加强对教学效果和教学人员的评价;强化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注重教学绩效在任期评价、职称评定、绩效分配和奖项评价中的运用。 。健全校级(系)教学评价机制,系统聚焦、反馈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 ”意见重点是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牵引、引导、激励作用,提出统筹考虑青年教师职业志向、学科领域、工作角色特点,科学确定评价指标,科学设定考核周期,客观考核个人和团队贡献,强化鼓励创新、审慎包容的评价导向,强化教书育人成效评价,强化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对青年教师进行科学研究,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关注他们的身体健康,增强青年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教育部教师司负责人说。 《光明日报》(2025年11月06日第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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